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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實習】世界展望會轉知實習資訊

財團法人台灣世界展望會社會工作實習教育辦法

一、 基於共同推動在校生專業實習制度之共識,說明本會實習作業辦法,請 貴系協助轉知相關師生,以利學生實習申請。
二、 實習申請方式:本會中心督導為實習窗口,實習申請相關作業,請學校老師逕行聯繫之,並由學校發函向本會區辦事處、中心提出申請。
三、 申請受理時間:以郵戳為憑。
(一)暑期實習:每年1月1日至1月31日。
(二)期中實習、方案實習與研究生專案實習
1.上學期實習:每年4月1日至4月30日
2.下學期實習:每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
四、 申請資格、實習地點、實習生名額、申請資料:見本會官網公告:
https://www.worldvision.org.tw(首頁→國內服務→社工實習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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